從6月21日開始,紐約州的租賃合同必須包括有關房產是否位於洪水區或過去是否因洪水而遭受破壞的資訊,以及有關轉租、含鉛油漆和保證金的典型細節。
這個要求是基於去年州長霍楚簽署的一項法案,目標是給租房的人更多的透明度。
對於紐約市來說,這個規定特別重要,因為約有三分之二的家庭都在租房,而且開發商們還在洪水區修建新房。
除了洪水風險的資訊,房東還必須在租房合同中告知租戶,他們可以通過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FEMA)購買洪水保險,這樣如果租戶的財物在房子裏丟失或受損,FEMA會作出賠償,但賠償金額是有限制的。
其實在其他州早就有這樣的法律來,例如加州、俄克拉何馬、佐治亞、新澤西、印第安那、密歇根、田納西和弗洛裏達等州,都要求在租房合同中披露洪水風險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