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政府在新冠疫情期間放寬了低收入居民獲取現金補助的規定,不再要求受助者滿足工作條件。
然而,從7月28日起,市府將恢復疫情前的規定,申請和正在享受現金補助的居民必須證明他們正在參加與就業相關的活動,如尋找工作或參加工作培訓,否則其申請將被駁回。
目前,單身成人每月可申請183美元的現金補助,擁有一個小孩以上的家庭每月可獲得至少389美元。截至2023年10月,有近50萬紐約人依賴這些補助來滿足基本生活需求。
然而,市社會服務局在處理申請方面面臨積壓,未能及時發放資金。
新規定的恢復引發了諸多擔憂。紐約法律援助團主管Abby Biberman表示,這將加劇官僚問題,使受益人更難重新獲得福利,並可能導致被驅逐和面臨食物及住房不穩定的處境。
城市正義中心的Adriana Mendoza指出,那些無法遵守規則而被切斷援助的人,需要聯繫社會服務局並提供證據證明他們無法工作,但繁瑣的程序將使重新獲得福利變得困難。
目前,紐約市正面臨來自法律援助團和法律援助協會的訴訟,指控市府在恢復福利方面存在冗長的官僚程序。市社會服務局表示,訴訟推動下已縮短處理時間。
然而,法律援助協會的主管律師Kathleen Kelleher指出,受益人很難聯繫到該機構的工作人員,電話等待時間長且經常斷線,市政府需要平衡資源分配和程序簡化,以確保有需要的人能夠及時獲得幫助。